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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