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366.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说明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它们的衍生成分又是如何形成的。解剖学的研究清楚表明了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从解剖学可知,脑是由左右两个脑半球构成的,它们从头部一直延伸到脊柱。还可知,这两个脑半球由两种物质构成,被称为灰质和白质;灰质由无数腺体状的成分构成,白质由无数纤维状的成分构成。这些小腺体形成纤维的头,故也是纤维的最初成分。因为纤维始于它们,然后继续延伸,逐渐集结成束形成神经。这些束或神经被集结在一起或形成神经后,就降至面部的感觉器官和身体的运动器官,并形成它们。请教一下解剖学专家,你就会信服。
这种灰质或腺体物质形成大脑的表层,以及纹状体的表层;延髓从纹状体的表层发出,形成小脑的核心,以及脊髓的核心。另一方面,无处不在的白质或纤维状物质始于灰质,并从灰质发出;从灰质发出神经,由神经产生身体的所有成分。剖检表明情况的确如此。要么从解剖学研究,要么由从事这项研究之人的证明那里熟知这些事的人,能够看出,生命的最初成分就在纤维的起始之处,纤维不可能从自身发出,必须从这些最初成分发出。
这些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看似小腺体,几乎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好比宇宙中的恒星;从它们发出的小纤维也数量众多,好比从恒星发出,并将热和光传送到行星的光线。这些小腺体的数量众多,还好比天堂里的天使社群,我被告知,这些天使社群也数不胜数,并有类似腺体那样的排列;从这些小腺体发出的小纤维数量众多,好比以同样的方式像光线那样从这些天使社群流下来的属灵真理和良善。正因如此,人就是一种宇宙和一种最小形式的天堂,如前面频繁所阐述和说明的。由此可见,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它的衍生成分中;或说,怎样在脑里面它的最初形式中,就怎样在身体里面由此产生的衍生形式中。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新教会,它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光照。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可参看AR 10节);具体地则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AR 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是指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并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灯台被看见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凭通过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为一个教会;在下文我们会看到,“金”表示良善。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紧挨着一个,也不相互接触,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形成一种环,这从下一章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关于灯台上的灯,经上什么都没有说;但在下文,经上说:
圣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不需要太阳和月亮,因它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此外:
他们不需要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事实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的人只是从主那里发光的灯台。
会幕中的“金灯台”只代表在来自主的光照方面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利未记24:3, 4; 民数记8:2-4)。它代表在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方面的主的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和下文(AR 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中的“灯台”也表示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以及其它地方)。但我们要说明,在撒迦利亚书4章,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按顺序表示什么。
亚4:1-7所包含的事物表示主出于爱之良善通过真理对新教会的光照;那里的“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亚4:8-10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在那里,将建造房屋,也就是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亚4:11-14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个教会也会有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对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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