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SS40.圣言字义的真理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裸露的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比喻和对比,因而被改编并适应简单人和小孩子的理解。但它们因是对应,故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住处,就像收集和盛纳某种东西的器皿,如盛美酒的水晶杯,盛美味的银盘。它们还像所穿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少女的漂亮裙子;又像属世人的记忆知识,这些知识包含了对属灵人的真理的感知和情感在自己里面。被收集、盛纳和包裹的裸露真理本身,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而裸露的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
这一点需从圣言来说明。耶稣说: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在此通过作为容器的最外层说话。祂说“杯盘”,其中“杯”是指酒,“酒”表示圣言的真理;“盘”是指食物,“食物”表示圣言的良善。“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因而属于爱和信的内在事物。“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以这种方式,外在事物,也就是言行将变得洁净,因为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主在此也是通过作为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说话。“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称为财主,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圣言里面有属灵的财富。财主所穿的“紫色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在拥有并阅读圣言中所获得的快乐。“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表示这些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弃绝。
“拉撒路”之所以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就像爱拉撒路,祂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福音11:3,5, 36),称他为自己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还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上述两段经文明显可知,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对隐藏在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的裸露真理和良善来说,就像容器和衣服。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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