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7

IX.一个重生的人与

IX.一个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607.每个人都要么与天堂天使,要么与地狱灵交流,或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生来就是为了变得属灵,而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的人有某种结合。《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在两个世界,即自然界和灵界。但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结合,因为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时,他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和灵人处于属灵状态。由于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他们看不见彼此。在《婚姻之爱》(326-329节)所记载的记事中,我描述了这种区别的性质。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结合不是思维的结合,而是情感的结合,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没有处于理解力和由此产生的思维所在的光中,只处于意愿和它的爱之情感所在的热中。世人和天使并灵人通过爱之情感所产生的这种结合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它被切断,他们由此而彼此分开,那么世人会立刻晕倒,如果这种联系不恢复,他们不能再次结合起来,那么世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变得属灵,就像天使本身是属灵的一样,而是说,他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人里面有一个属灵人,就像思维在言语里面,意愿在行为里面一样,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所做的每一件事里面,正是人的灵驱使属世部分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就其本身而言,属世部分是被动物,或死的力量;而属灵部分是主动物或活的力量;被动物或死的力量不能凭自己行动,必须由主动物或活的力量来驱动。
由于人不断与灵界居民交流,所以当他离开自然界时,他立刻被置于他的同类当中,他在世时就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了。因此,死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似乎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与那些在其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相似的人交往;他承认这些人,就像世上的亲戚朋友承认自己人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去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收聚,归到自己人那里。由此可见,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未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属天的奥秘 #5786

5786.“看哪,我

5786.“看哪,我们是我主的奴仆”表他们将永远被剥夺自己的自由。这从“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没有他们自己的自由(参看5760, 5763节)。什么叫被剥夺人自己的自由,这在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已经说明;但由于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故有必要重申一下。人既有一个外在人,也有一个内在人。外在人是内在人行动所藉由的手段;因为外在人只是内在人的器官或工具。既然如此,那么外在人必完全从属并顺服于内在人;当外在人顺服于内在人时,天堂便通过内在人作用于外在人,并使外在人顺应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
  当外在人不顺服作仆人,反而掌权作主人时,情况正好相反。当一个人以身体和感官的快感为他的目的,尤其以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非天堂的快乐为目的,也就是以爱这一个不爱那一个为目的时,外在人就是主人。因为当一个人以这类事物为目的时,他就不再相信还有什么内在人这回事,也不相信等到肉体死亡时,他自己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会活着。他的内在人因没有掌权作主人,故只是外在人的仆人,服侍它以使它能思考和推理反对良善和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经由内在人而来的其它流注得不到。这也是为什么像这样的人完全鄙视天堂的事物,甚至对它们退避三舍的原因。由此明显可知,等同于属世人的外在人应当完全顺服于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不可有它自己的任何自由。
  人自己的自由在于放纵自己沉溺于各种低级乐趣,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使他们像奴隶一样顺服于自己;或者迫害、仇恨他人,对着他们幸灾乐祸,尤其以利用人自己的伎俩或欺骗手段向他们所做的事为乐,希望看到他们死。这些事就是放纵人自己的自由所导致的后果。由此可见,当人处于这种自由时,他像什么样子,就是一个人形的魔鬼。不过,当失去这种自由时,他就会从主那里接受天上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性质完全不为那些处于人自己的自由之人所知。这些人以为,如果他们自己的自由被夺走,他们根本不会有生命存留。而事实上,这时,真生命本身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欢喜、快乐、幸福,以及智慧才到来,因为这自由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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