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一个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607.每个人都要么与天堂天使,要么与地狱灵交流,或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生来就是为了变得属灵,而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的人有某种结合。《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在两个世界,即自然界和灵界。但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结合,因为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时,他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和灵人处于属灵状态。由于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他们看不见彼此。在《婚姻之爱》(326-329节)所记载的记事中,我描述了这种区别的性质。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结合不是思维的结合,而是情感的结合,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没有处于理解力和由此产生的思维所在的光中,只处于意愿和它的爱之情感所在的热中。世人和天使并灵人通过爱之情感所产生的这种结合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它被切断,他们由此而彼此分开,那么世人会立刻晕倒,如果这种联系不恢复,他们不能再次结合起来,那么世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变得属灵,就像天使本身是属灵的一样,而是说,他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人里面有一个属灵人,就像思维在言语里面,意愿在行为里面一样,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所做的每一件事里面,正是人的灵驱使属世部分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就其本身而言,属世部分是被动物,或死的力量;而属灵部分是主动物或活的力量;被动物或死的力量不能凭自己行动,必须由主动物或活的力量来驱动。
由于人不断与灵界居民交流,所以当他离开自然界时,他立刻被置于他的同类当中,他在世时就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了。因此,死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似乎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与那些在其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相似的人交往;他承认这些人,就像世上的亲戚朋友承认自己人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去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收聚,归到自己人那里。由此可见,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未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30.创世记1:14-17.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亮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
若不先了解信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它在那些正被新造的人里面如何发展,就不可能清楚明白这些大光表示什么。信的实际本质和生命唯独是主,因为不信主的人不可能有生命,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那些正被新造之人的信仰历程如下:起初,他们没有任何生命,因为只有良善和真理里面有生命,邪恶或虚假里面没有任何生命;后来他们通过信从主接受生命:先通过记忆的信,也就是纯知识的信,接着通过理解力中的信,也就是真正明白的信,最后通过心中的信,也就是爱之信,或得救之信。前两种信以无生命之物,或没有活的灵魂之物来代表(1:3-13),而被爱复活的信以活物来代表(1:20-25)。所以经上在此首先论述爱和这爱所生的信,它们被称为光。爱是“管昼”的“大光”,源于爱的信是“管夜”的“小光”。由于这两种光理应构成一体,所以经上以单数形式,而非复数形式论到它们说:“要有光体”。
爱和信在内在人中的运作就像热和光在人的外在肉体中的运作,因此,前者由后者来代表。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光被“摆列在天上穹苍中”,或内在人中;大光在它的意愿中,小光在它的理解力中。但它们只是看似在意愿和理解力中,就像阳光只是看似在接受它的物体中。唯独主的怜悯以爱打动意愿,以真理或信打动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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