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686. “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判断是出于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的主的圣治,否则,圣言会遭到亵渎。“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如稍后所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根据约翰福音(1:1, 2, 14),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此处所指的,之所以是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AR 173, 586, 666节)。由此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可以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深入思考它们,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处于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因此,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真正真理,就会把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圣物的亵渎。因此,在许可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中有这样一条: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这种歪曲直到他们处于生活邪恶的程度。按照圣治,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必然处于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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