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640.想要明白转嫁耶稣基督功与义如何不可能,有必要知道何为祂的功与义。我们的主,救主的功德就是救赎,关于其性质可查看前面章节(n. 114-133),此处它被描述为对地狱的征服、对天堂的整序,以及随之教会的建立,因而是纯粹的神性行为。还说明了,主通过救赎拿回重生并拯救信靠祂、遵守祂诫命之人的权柄;若没有这救赎的行为,凡有血气的就都不能得救。既然救赎因此是纯粹的神性行为,唯独属于主,并构成祂的功德,那么可知祂的功德和宇宙的创造与维护一样,不可能被运用、归给或转嫁到任何人身上。此外,救赎可以说是一个天使天堂的新创造,也是教会的新创造。
当今教会将主,救世主的功德归给那些因恩典获得信的人,这一点从他们的教义(这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明显可知。因为该教会的教主及其信徒,无论天主教还是改革宗,皆断言因着基督功德的报应,那些获得信的人不仅算得上公义和神圣,而且实际上就是公义和神圣的。他们还声称,他们的罪在神眼里不是罪,因为它们被赦免了;他们自己是公义的,即和解、更新、重生、成圣,并被选入天堂。现今,整个基督教会都这样教导,这一点通过特兰托会议、奥古斯塔和奥格斯堡的自白,以及通过被引用和普遍接受的评注明显可知。
当转向那信念时,从上面所述必然得出的结果就是,对信的拥有就是主的功与义,并可推知,其拥有者就是另一个名号的基督。因为他们声称基督自己就是公义,那信就是公义,那报应(从而意味着归给与运用)使他们不但算得上、而且事实上就是公义与神圣。有了报应、运用、归给,只加上转达,你将是教皇,基督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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