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46.(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这三个要素是创造的原因,这一点可通过仔细检查它们清楚看出来。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宇宙明显看出来,宇宙在神之外,正如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到宇宙,并在其中行使祂的爱,从而安息于其上。因此,我们读到,神创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就是为何祂设立安息日(创世记2:2-3)。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明显看出来;这意味着人被造为从神那里接受爱和智慧的形式,神能与这个形式合而为一,也为了人而能与整个宇宙及其中的一切合而为一,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只是方法;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一切事物都是为了人在被创造的,这一点从创世记(1:28-30)也明显看出来。第三个要素,即使其他人从自己那里蒙福,这一点从天使天堂明显看出来,天使天堂是为凡接受神之爱的人而提供的,其中所有人的祝福都唯独来自神。神之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一样;神性之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它在创造世界中是怎样,在被创造时的世界中就是怎样,并继续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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