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综上所述,可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圣治 #95

95.由于主与人并人

95.由于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都存在,所以法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人在何等程度上貌似凭自己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然而,人若不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邻),就无法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主)。一个杀人犯、盗贼、通奸者或作假见证者怎么可能爱主呢?理性岂不告诉我们,这个样子和爱主是自相矛盾吗?这不是魔鬼的样子吗?魔鬼除了恨主,还能干别的吗?但当一个人远离杀人、通奸、盗窃和假见证如地狱时,他就能爱主。因为这时他把脸从魔鬼转向主;当他把脸转向主时,主就把爱和智慧赐给他。爱和智慧通过脸,而不是通过项背进入人。由于与主的结合只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所以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是在双方之间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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