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综上所述,可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圣治 #183

183.人若清楚看见

183.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及其运作,就会否认神,这一点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表面上看,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它,就不能不承认它,从而承认神;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圣治从来不照着人的意愿之爱行动,而是不断反对它。因为由于遗传的邪恶,人总是渴望最低层的地狱;但主按祂的旨意不断引导他远离这个地狱,并把他从中拉出来,首先拉到一个相对温和的地狱,然后拉出地狱,最后拉到在天堂的祂自己那里。圣治的这种运作持续进行。因此,人若清楚看见或感受到这种拉离或带走,就会愤怒,把神视为他的仇敌,并出于他自我的邪恶而否认神。所以,为防止人知道这一切,他被保守在自由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他只知道自己引导自己。

举例有助于说明这一点。人因遗传而渴望变得强大富有;只要这些爱不受约束,他就渴望变得越来越强大富有,最终变成最强大、最富有的;甚至他仍不满足于此,还想变得比神自己还强大,拥有天堂本身。这种痴迷就深深隐藏在遗传的邪恶,因而隐藏在人的生命和这生命的本性之中。圣治不会瞬间除去这恶,因为如果它真的被瞬间除去,人就无法存活;相反,它如此悄悄并逐渐除去它,以至于人对此一无所知。它通过让人照着他理性塑造的思维行动而如此行,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理性、文明和道德的手段把他引离邪恶;他就是这样照着他在自由中能被引导的程度而被引离。此外,邪恶不可能从任何人那里被除去,除非它浮出表面,被看见并承认。它就像一个伤口,在打开之前无法愈合。

这意味着,人若真的知道并看见主通过祂的圣治作工反对他的生命之爱,就是给予他最大快乐的爱,必然走到反面,感到愤怒,奋力反击,说难听的话,最终出于自己的邪恶通过否认它,从而否认神而甩开圣治的运作。他若看见它阻碍他成功,看见自己地位下降或丧失财富,尤其会这么做。

但必须知道的是,主从来不引导人远离对地位或财富的追求,只是引导他远离仅仅为了显赫或为了自己而对追求地位的痴迷,同样引导他远离为了纯粹的富裕,也就是财富本身而对获得财富的痴迷。当主引导人远离这些东西时,祂就把人引入对功用的爱,好叫他不要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功用的缘故来看待显赫,因而使显赫首先属于功用,其次属于他自己,而不是首先属于他自己,其次属于功用。这同样适用于财富。主自己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说,祂不断使自高的降为卑,使自卑的升为高;祂在圣言中的教导也属于祂的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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