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7.神性,或神,不在空间中,尽管祂全在,与世界上的每个人,天堂里的每位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不能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但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不能以属世观念来理解,是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由于一个观念是由诸如在世上和肉眼所看见的每一个事物中的那类事物形成的,所以空间是存在的。在世上,一切或大或小的事物都是空间的;一切或长,或宽,或高的事物也都是空间的;简言之,世上的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是空间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以纯属世观念无法理解:神性不在空间中,尽管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然而,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人也能以属世思维领悟这一点。因此,有必要先说说属灵的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属灵的观念并不从空间获得任何事物,而是从状态获得它的一切。状态则涉及爱、生命、智慧、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总体上涉及良善与真理。对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更高级,视空间观念在它之下,如同天堂俯视大地。
但由于天使和灵人用眼睛来看,和世人一样,还由于物体若非在空间中就无法被看到,所以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也会出现空间,与地上的空间很相似;然而,它们并不是空间,只是表象;它们不像地上的空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既能伸长,也能缩短,还能变化多端。因此,在灵界,它们无法以尺寸来确定,故不能以任何属世观念来理解,只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涉及空间距离的属灵观念和涉及良善距离,或真理距离的是一样的,它们的亲密度与相似性取决于良善与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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