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Life102.主爱人并渴望与他同住;然而,祂无法爱他,也无法与他同住,除非祂被接受,并反过来被爱。结合唯独由此而来。由于这个原因,主赐予人自由和理性,即貌似凭自己思想和意愿的自由,以及他思想和自由所依照的理性。爱一个没有反应的人,并与之结合是不可能的;进入一个不接受的人,并与之同住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人的接受和反应是主赐予的,所以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主还教导,祂存在于一个人所接受并在他里面的真理和良善中: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7, 10)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因此,主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与人同住,人则住在那些来自主的事物里面,从而住在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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