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5

605.重生之人,也

605.重生之人,也就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得到更新的人,就处于天堂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天堂之光,也就是处于它的智慧;而另一方面,未重生之人则处于地狱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它的黑暗,也就是处于它的疯狂;这一点现在的人既知道,也不知道。原因在于,今天的教会使得重生成为其信仰的附属物,并使信仰成为不受理性约束的某种东西,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属其附属物的任何事;如前所述,这包括重生和更新。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连同信仰本身,就像一座门窗紧闭的房子,以致没有人知道这房子里面到底有什么,它是空空如也,还是满了地狱魔鬼或天堂天使。第二个原因是,这种混乱就是由这种谬论造成的,而这种谬论缘于以下事实:人凭其理解力,几乎能攀升至天堂之光,利用他由此而来的聪明思考并谈论属灵的事,不管其意愿之爱如何。对该真理的无知也导致了对涉及重生和更新的一切的无知。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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