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4

604.至于这新意愿

604.至于这新意愿:它在旧意愿之上的属灵区域;新理解力也一样,它与意愿同在,意愿也与它同在。它们在属灵区域联结,共同俯视旧的或属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安排那里的一切以使它们顺从。谁不明白,如果人类心智只有一个区域,邪恶与良善,连同虚假与真理都被放在一起,在那里混合,那么必会引发冲突,如同豺狼和羔羊,或老虎和牛犊,或老鹰和鸽子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结果必是野蛮的屠杀,凶猛的动物会将温顺的动物撕成碎片。因此才作出这样的规定:良善与相关的真理要收聚在较高区域,在那里保证它们的安全,击退攻击,还能通过约束及其它手段制服、然后驱散邪恶及其虚假。这和前面章节所说的一样,即在重生之人里面,主通过天堂掌管属尘世的一切。人类心智的较高或属灵区域就是一个微型天堂,而较低或属世区域则是一个微型世界,因此古人将人称作小宇宙或微宇宙,还称作小天堂或微天堂。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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