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4.至于这新意愿:它在旧意愿之上的属灵区域;新理解力也一样,它与意愿同在,意愿也与它同在。它们在属灵区域联结,共同俯视旧的或属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安排那里的一切以使它们顺从。谁不明白,如果人类心智只有一个区域,邪恶与良善,连同虚假与真理都被放在一起,在那里混合,那么必会引发冲突,如同豺狼和羔羊,或老虎和牛犊,或老鹰和鸽子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结果必是野蛮的屠杀,凶猛的动物会将温顺的动物撕成碎片。因此才作出这样的规定:良善与相关的真理要收聚在较高区域,在那里保证它们的安全,击退攻击,还能通过约束及其它手段制服、然后驱散邪恶及其虚假。这和前面章节所说的一样,即在重生之人里面,主通过天堂掌管属尘世的一切。人类心智的较高或属灵区域就是一个微型天堂,而较低或属世区域则是一个微型世界,因此古人将人称作小宇宙或微宇宙,还称作小天堂或微天堂。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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