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3

603.人类心智分为

603.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层。人通过重生从最低区域,即属世层被提升到较高区域,即属灵层,并通过属灵层被提升到属天层。下面几节(TCR 608-609节)将说明,心智有这三个区域。这就是为何未重生的人被称为属世的,重生的人被称为属灵的。这清楚表明,重生之人的心智被提升到属灵区域,在那里从更高的位置看到发生在较低心智或属世心智中的事。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思维,谁都可以看到并承认,人类心智里面有一个较低区域和一个较高区域。因为他看到他在想什么;因此,他会说,他过去在想这个或那个,现在他在想别的东西;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一种被称为感知的内在思维,这种思维能俯视或仔细检查被称为思考的较低思维。

当一个法官听到或读到辩护律师提出的一长串论据时,他会将它们一起带到其心智的较高区域的视野之下,从而把它们形成一个总体观念;然后,他从那里俯视较低区域,即属世思维的区域,在那里按适当顺序排列这些论据,并根据他对主题的较高观点来发表他的意见,宣布判决。谁不知道,人在一两分钟内形成的想法和结论,可能比他在半个小时内通过较低思维表达的还要多?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人类心智分为较低和较高的区域。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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