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3.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最低区域就是所谓的属世层,中间区域是所谓的属灵层,最高区域则是所谓的属天层。重生具有将人从最低或属世区域提升至更高或属灵区域,并通过该区域提升至属天区域的效果。下面几节(607-610节)将证明,心智存在三个区域。这就是为何未重生之人被称为属世的,重生之人被称为属灵的。由此明显可知,重生之人的心智被提升至属灵区域,然后能从那里的更高位置看见发生在较低或属世心智中的一切。人类心智里面有一个较低区域和一个较高区域,只要稍稍注意自己的思维,谁都能明白并承认这一点。他能明白他所思考的一切,所以他会说,他过去是这样想的,现在是那样想的。若不是存在被称为洞察力的内在思维,能俯视被称为思维的较低层,这是不可能的事。
当法官听到或读到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一长串证据时,他会在其心智的较高区域将它们全部归纳为一个观点,进而形成一个总体概念,然后将目光放低到属世思维的较低区域,在此按适当顺序整理他的证据,并根据其心智的较高区域给出自己的判断和判决。谁不知道,人能针对凭低层思维需要花费一个小时才能阐明的事,在一两分钟之内思想并得出结论?举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人类心智分为较低和较高区域。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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