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在其理解力方面几乎可以上升到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光中,但除非他在其意愿方面也上升,否则他仍是旧人,而不是新人。前面已经说明,理解力如何将意愿越来越提升到与自身相同的高度或层级。正因如此,重生主要论及意愿,其次论及理解力。因为人的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光,意愿就像世上的热;众所周知,没有热的光不会赋予生气,也不会促进生长,但与热结合的光可以。此外,就心智的较低区域而言,理解力实际上在世界之光中;而就较高区域而言,理解力在天堂之光中;因此,如果意愿不从较低区域被提升到较高区域,并在那里与理解力结合,那么它仍留在世界上。然后,理解力上下翻飞;每天夜里都下降到下面的意愿,并在那里安息;它们就像已婚男人或丈夫和妓女一样结合,生出双头的后代。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一个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否则他不会重生。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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