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但必须知道,人的理解力能上升,几乎能上到天堂天使所在的光明,但除非他的意愿也上升,否则他仍是旧人,而非新人。不过,前面早已说明,理解力如何日益提升意愿,直到将其提到与它自己同等的高度。由于这个原因,重生首先是意愿的事,其次是理解力的事。因为人的理解力类似世上的光,而其意愿类似世上的热。众所周知,光离了热不会使万物存活并生长,唯有与热结合才行。理解力在心智的较低区域实际上受尘世之光启示;而在较高区域,则受天堂之光启示。因此,除非意愿从较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并在那里与理解力结合,否则它仍停留在尘世;然后,理解力上下翻飞;每晚都沉到下面的意愿,并在那里安歇;它们就像男人和妓女一样苟合,生出双头的后代。这些事实也清楚表明,除非人获得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否则他并未重生。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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