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1.当今教会凭圣言和理性知道,重生之人是一个新生的人或新人。以下圣言经文证明了这一点: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我要在你们中间赐下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 27)
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因此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一个新造物。(哥林多后书 5:16, 17)
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表示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灵”表示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而“灵”,当与心连在一起时,表示理解力。教会凭理性也知道,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构成人,要重生的正是它们。故,每个人的性质皆取决于这两种官能的性质;也就是说,若其意愿是恶,那他就是恶,若其理解力支持这恶,尤其如此;善的情况正好相反。唯有宗教使人更新并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能看清它下面属尘世的社会事务;还能通过这些事务攀升,如同纯净的树液通过树升到顶端,然后它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如同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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