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1.当今教会凭圣言和理性知道,重生之人是一个新生的人或新人。以下圣言经文证明了这一点: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我要在你们中间赐下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 27)
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因此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一个新造物。(哥林多后书 5:16, 17)
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表示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灵”表示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而“灵”,当与心连在一起时,表示理解力。教会凭理性也知道,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构成人,要重生的正是它们。故,每个人的性质皆取决于这两种官能的性质;也就是说,若其意愿是恶,那他就是恶,若其理解力支持这恶,尤其如此;善的情况正好相反。唯有宗教使人更新并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能看清它下面属尘世的社会事务;还能通过这些事务攀升,如同纯净的树液通过树升到顶端,然后它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如同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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