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神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小的细节,因为当秩序在最小的细节里面时,它就是普遍的,这些最小的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普遍,正如具体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总体。包括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性就是一件连贯为一体的作品,以至于没有一个部分能被触动和影响,除非对它的某种感觉蔓延至其余所有部分,或说这种感觉流回到其余的部分。这就是宇宙秩序的性质或品质,世上的一切受造物都有与之相似的某种东西,或有它的样式。但这一点要通过取自可见事物的对比或例子来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的连接膜和个体部分;膜包裹个体部分,形成如此彻底的连接,以至于它们成为彼此的一部分,或彼此相互依存。这是通过包围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种共同的膜实现的;这种膜将个体部分包裹在里面,使它们在一切功能和功用中都行如一体。例如,每块肌肉周围的膜都延伸到单根运动纤维之间,并用自身将它们包裹起来。肝、胰、脾周围的膜也延伸到这些器官里面的内在较小部分;被称为胸膜的肺部周围的膜以同样的方式延伸到肺部的内层,或肺部内的个体部分,就像心包膜延伸到心脏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一样;同样,腹膜一般通过与所有脏腑相吻合而进入所有部分。脑膜也是如此,这些膜通过突出的细丝延伸到下面所有的腺体,再通过腺体延伸到所有纤维,又通过这些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分或每一个事物。头部正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大脑掌控从属于它的一切。引用这些实例,只是为了通过可见事物可以对神如何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形成某种观念。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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