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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