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

60.神感知、看到和

60.神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小的细节,因为当秩序在最小的细节里面时,它就是普遍的,这些最小的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普遍,正如具体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总体。包括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性就是一件连贯为一体的作品,以至于没有一个部分能被触动和影响,除非对它的某种感觉蔓延至其余所有部分,或说这种感觉流回到其余的部分。这就是宇宙秩序的性质或品质,世上的一切受造物都有与之相似的某种东西,或有它的样式。但这一点要通过取自可见事物的对比或例子来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的连接膜和个体部分;膜包裹个体部分,形成如此彻底的连接,以至于它们成为彼此的一部分,或彼此相互依存。这是通过包围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种共同的膜实现的;这种膜将个体部分包裹在里面,使它们在一切功能和功用中都行如一体。例如,每块肌肉周围的膜都延伸到单根运动纤维之间,并用自身将它们包裹起来。肝、胰、脾周围的膜也延伸到这些器官里面的内在较小部分;被称为胸膜的肺部周围的膜以同样的方式延伸到肺部的内层,或肺部内的个体部分,就像心包膜延伸到心脏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一样;同样,腹膜一般通过与所有脏腑相吻合而进入所有部分。脑膜也是如此,这些膜通过突出的细丝延伸到下面所有的腺体,再通过腺体延伸到所有纤维,又通过这些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分或每一个事物。头部正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大脑掌控从属于它的一切。引用这些实例,只是为了通过可见事物可以对神如何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形成某种观念。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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