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神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小的细节,因为当秩序在最小的细节里面时,它就是普遍的,这些最小的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普遍,正如具体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总体。包括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性就是一件连贯为一体的作品,以至于没有一个部分能被触动和影响,除非对它的某种感觉蔓延至其余所有部分,或说这种感觉流回到其余的部分。这就是宇宙秩序的性质或品质,世上的一切受造物都有与之相似的某种东西,或有它的样式。但这一点要通过取自可见事物的对比或例子来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的连接膜和个体部分;膜包裹个体部分,形成如此彻底的连接,以至于它们成为彼此的一部分,或彼此相互依存。这是通过包围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种共同的膜实现的;这种膜将个体部分包裹在里面,使它们在一切功能和功用中都行如一体。例如,每块肌肉周围的膜都延伸到单根运动纤维之间,并用自身将它们包裹起来。肝、胰、脾周围的膜也延伸到这些器官里面的内在较小部分;被称为胸膜的肺部周围的膜以同样的方式延伸到肺部的内层,或肺部内的个体部分,就像心包膜延伸到心脏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一样;同样,腹膜一般通过与所有脏腑相吻合而进入所有部分。脑膜也是如此,这些膜通过突出的细丝延伸到下面所有的腺体,再通过腺体延伸到所有纤维,又通过这些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分或每一个事物。头部正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大脑掌控从属于它的一切。引用这些实例,只是为了通过可见事物可以对神如何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形成某种观念。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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