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148.“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内层生命的状态,除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这种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754, 1896, 2009, 3237, 3421节)。它在此表示内层生命状态的品质,因为它被称为“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的新名”;事实上,那些没有处于内层生命的人完全不知道内层生命的这种状态的品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处于内层生命,除了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外,没有人处于对主之爱。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参看《属天的奥秘》,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内层生命是属灵生命,天堂天使就处于这生命;而外层生命是属世生命,所有不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这生命。此外,对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人身中的神性之人来说,内层心智是打开的,那时他们变成属灵的;而那些没有如此生活,不承认主的人仍是属世的。所有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都不知道内层生命或属灵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395–41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5, 238节)。
在圣言中,“名”表示状态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来证实。因此,在以赛亚书:
你们举目向高处观看,谁创造这些事物,按数目领万象而出。祂一一称其名。(以赛亚书40:26)
“祂一一称其名”是指知道所有人的品质,并照着他们爱与信的状态而赐予他们。在约翰福音,意思也一样: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以赛亚书: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名呼召你,你是我的。(以赛亚书43:1)
同一先知书:
使你知道我就是那提你的名呼召你的耶和华。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你的名呼召你,你却不认识我。(以赛亚书45:3–4)
“我提你的名呼召你”表示祂知道教会状态的品质;因为“雅各”和“以色列”是指教会,“雅各”是指外在教会,“以色列”是指内在教会。
又:
哦,以色列,巴不得你素来听从我的诫命,他的名在我面前必不剪除,也不灭绝。(以赛亚书48:18–19)
“在耶和华面前剪除和灭绝的名”是指实现结合的状态的品质,这种状态是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属灵状态。又: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此处“提名”是指知道品质。又: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列族必见你的公义,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1, 2)
又:
祂必用别名称呼祂的仆人。(以赛亚书65:15)
“得新名的称呼”和“用别名”是指赋予另一种生命状态,即一种属灵生命的状态。以西结书:
这流人血的城臭名污秽。(以西结书22:2, 5)
“流人血的城”是指向仁之良善施暴的教义;当这教义充满构成其品质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时,经上就说它“臭名污秽”。
摩西五经:
摩西对耶和华说,你曾说过,我按名认识你。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所说的这件事我也要行,因为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祂按名认识摩西”是指祂知道他的品质。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要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和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5, 12)
显而易见,此处“名”表示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状态的品质。另一处:
凡名字没有写在生命册上的人。(启示录13:8; 17:8)
“写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指人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而他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品质。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祂在他们额上的名字”是指一种爱的状态,因为“额”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
在圣言中,“名”之所以表示人之状态的性质或品质,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根据他所处的生命状态而得名,因而各不相同。事实上,属灵的言语不同于人类的言语;那里的一切都根据对事物和人的观念来表达;这些观念落入话语或词语。这一点从关于天堂天使的言语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也可参看前文(AE 102, 135节),那里说明了在圣言中,“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的名”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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