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存在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在教导神的存在,其原因在于,它的至内层只涉及神,即从神发出的神性。因为圣经由神口授,所以除了何为神外,没有什么东西从神发出,我们称之为神性。这一点(即何为神)居于圣经的至内层。不过,就其衍生物,即来自这些至内层并在其下之物而言,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理解。神性同样存在于这些衍生物中,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些不过是神的面纱而已,因为诸如存在于圣言至内层的神自己无法被任何造物看到。所以,当摩西祈求能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圣言的至内层也一样,神在那里就居于祂的存在和本质中。
形成至内层的神性尽管披上了诸如适合天使和世人理解的面纱,但仍象亮光透过晶体结构那样闪耀出来。不过,这光因着人要么通过神,要么通过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各不相同。在通过神形成其心智状态的每个人面前,圣经就象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不过,各自有各自的方式。这面镜子是由那些他从圣言所学,并通过照之生活所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第一个结论:圣经是神的丰满。
圣经教导,神不仅存在,而且还是一。这从构成那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防止人思想一位以外的神。由于这个缘故,凡理性通过圣言充满某种圣洁之人,都仿佛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视谈论数位神为疯狂。天使甚至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在的天堂氛围会予以阻止。圣经教导,神是一,该教导不仅是普遍的,如我所说,而且还体现在许多具体经文中,如: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马可福音12:29)
神确实在你们之中,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别无其他神。(以赛亚书45:21)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除我以外,不可接受别的神。(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王掌管全地;在那日,耶和华必为一,祂的名必为一。(撒迦利亚书14:9)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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