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存在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在教导神的存在,其原因在于,它的至内层只涉及神,即从神发出的神性。因为圣经由神口授,所以除了何为神外,没有什么东西从神发出,我们称之为神性。这一点(即何为神)居于圣经的至内层。不过,就其衍生物,即来自这些至内层并在其下之物而言,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理解。神性同样存在于这些衍生物中,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些不过是神的面纱而已,因为诸如存在于圣言至内层的神自己无法被任何造物看到。所以,当摩西祈求能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圣言的至内层也一样,神在那里就居于祂的存在和本质中。
形成至内层的神性尽管披上了诸如适合天使和世人理解的面纱,但仍象亮光透过晶体结构那样闪耀出来。不过,这光因着人要么通过神,要么通过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各不相同。在通过神形成其心智状态的每个人面前,圣经就象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不过,各自有各自的方式。这面镜子是由那些他从圣言所学,并通过照之生活所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第一个结论:圣经是神的丰满。
圣经教导,神不仅存在,而且还是一。这从构成那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防止人思想一位以外的神。由于这个缘故,凡理性通过圣言充满某种圣洁之人,都仿佛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视谈论数位神为疯狂。天使甚至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在的天堂氛围会予以阻止。圣经教导,神是一,该教导不仅是普遍的,如我所说,而且还体现在许多具体经文中,如: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马可福音12:29)
神确实在你们之中,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别无其他神。(以赛亚书45:21)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除我以外,不可接受别的神。(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王掌管全地;在那日,耶和华必为一,祂的名必为一。(撒迦利亚书14:9)
940.启22:5.“那里必没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不会出于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也不会出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而处于关于神的知识或认知,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必没有黑夜”与前面的(启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必不关闭,因为那里必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AR 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启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由此只处于属世之光,而是会处于唯独源于主、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AR 919节)。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灯”,取代了那里的“月”;又说“日光”,取代了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但必须用几句话解释一下源于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是什么意思。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光;即便他们出于害怕丧失名声而不作这些邪恶,同样因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他们仍不会视它们为罪。这些人就处于源于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力中变成了骄傲;由于自我之爱,这种骄傲甚至能将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这种能力被赐予人,是为了叫他能成为一个人,也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处于最高层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们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一回到自己的爱,从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一点也不明白它们,还出于他们里面对虚假的确认之光而看到对立面。而源于不是由骄傲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处于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之快乐的人里面。这些人的属世之光也是理性之光,理性之光里面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来自从天堂流入的光之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辉煌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灿烂的。因这些功用,他们思维观念中的愉悦被感知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力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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