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 (1)在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教导有一位神,因为圣经的至内在内容只是神,也就是说,只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事实上,圣经是神口授的;而从神发出的,只能是为神或祂自己、被称为神性之物;这存在于圣经的至内在意义或内容中。然而,在这些至内层之下并源于它们的衍生物中,或说在其源于至内层,但在较低层面上的较低形式或外在形式中,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感知或理解。神性同样在这些衍生物或形式中,只是在另一种形式中;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属灵和属世神性。这些只是神的面纱;因为神自己,就是诸如祂在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是不能被任何生物看到的。因为当摩西恳求看到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没有人能看到神而存活。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至内层,在那里,神就在祂的真正存在和本质中。
尽管如此,形成至内层,并被那些适合天使和世人感知的事物遮盖的神性,仍像穿透水晶的光一样发出,只是这光照着人要么从神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为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看起来各不相同。在每一个从神那里形成自己的心智状态的人面前,圣经就像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只是各人以各人的方式看到神。这面镜子由人从圣言中所学到,并通过照之生活而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圣经是神的充满。
圣经不仅教导有一位神,还教导神是一,这一点从如前所述,构成这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使人不可能想到一位以外的神。因此,凡理性从圣言中吸收了某种神圣的人,都貌似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将谈论数位神视为一种疯狂。天使们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天堂大气会抵制或反对它。圣经不仅如我所说的普遍地,还以许多具体经文教导,神是一,如以下经文;申命记: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 马可福音12:29)
以赛亚书:
神真在你们中间,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又: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21)
何西阿书: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认别的神。(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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