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9.在人的斗争或试探期间,主会实施个体救赎,就像祂在世时实施总体救赎一样。主通过在世时的斗争和试探荣耀了祂的人身,就是使这人身变成神性。现在,个体的人也一样;当有人陷入试探时,主便为他作战,战胜攻击他的地狱恶灵;他的试探结束后,主就会荣耀他,也就是说,使他变得属灵。主在其普遍救赎后,将天堂和地狱的一切归入秩序;祂对试探后的人也是这样做的,也就是说,祂将此人里面的天堂和尘世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救赎过后,主会建立一个新教会;同样,祂也会在人里面建立属于那教会的一切,使他成为个体教会。救赎过后,主便赐平安给那些信靠祂的人,因为祂说: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给你们的,不像世界所给的。(约翰福音14:27)
祂同样赐给试探后的人以平安的感觉,也就是内心喜乐和安慰。由此清楚可知,主是永远的救世主或救赎主。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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