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7

597.如今人们知道

597.如今人们知道试探是存在的,但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有什么好处。我刚才解释了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好处,即:当内在人获胜时,外在人就会被征服;当外在人被征服时,欲望就会被驱散,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则被植入,以取而代之,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的良善和真理,他也可以行出来,并从心里说出来。此外,通过战胜外在人,人变得属灵,然后主把他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天使们都是属灵的。

迄今为止,试探一直不被理解,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好处,因为教会至今没有处于真理。没有人处于真理,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弃绝以前的信仰,接受新的信仰。这就是为何在尼西亚议会引入三神信仰以来的几个世纪期间,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任何属灵试探;因为如果有人被允许引入试探,那么他会立刻屈服,从而更深地陷入地狱。被说成是在当今信仰之前的悔罪不是试探。我曾在这一点上问过很多人,他们都说,它只是一个词,或许只向简单人或简单心智传达了关于地狱之火的一些胆怯或可怕的想法。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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