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6.这时之所以发生斗争,是因为内在人凭真理被改造,真理能使人明白何为邪恶与虚假;这些邪恶与虚假仍在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所以,首先,在上的新意愿和在下的旧意愿之间会出现分歧。由于分歧是在两种意愿之间,故它也在二者的快乐之间;因为众所周知,肉体反对灵,灵反对肉体;在灵能起作用,此人变成新人之前,肉体及其私欲必须被驯服。被称为属灵试探的斗争便随着这两种意愿的分歧而来。这种试探或斗争并非发生在善与恶之间,而是发生在善之真理与恶之虚假之间。因为善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真理作战,恶也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虚假作战;正如意愿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真理居于其中的理解力作战一样。
人只在自己里面感觉到这种斗争,并且觉得它如同良心的悔恨;然而,在人里面作战的,却是主和魔鬼(即地狱),他们为获得对此人的控制权,或看看谁会拥有他而斗争。魔鬼或地狱攻击这人,把他里面的邪恶召唤出来;而主则保护他,把他里面的良善召唤出来。这种争斗虽发生在灵界,但同时也发生在此人里面,就发生在他里面的善之真理与恶之虚假之间。所以,人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斗争,因为他既有站在主这一边行动的自由意志,也有站在魔鬼那一边行动的自由意志。他若坚持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站在主这一边;若坚持源于邪恶的邪假,就是站在魔鬼那一边。其结果就是,获胜者,无论得胜的是内在人还是外在人,会控制对方。这恰似两支敌对力量进行战斗,以决定谁来控制对方的王国;胜者会占领这个国家,并使其中的所有人服从他。在这种情况下,若内在人获胜,他就会获得控制权,并征服外在人的一切邪恶,从而延续重生的过程;但是,若外在人获胜,他也会获得控制权,并驱散内在人的一切良善,从而终止重生。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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