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6

596.这时之所以发

596.这时之所以发生斗争,是因为内在人凭真理被改造,真理能使人明白何为邪恶与虚假;这些邪恶与虚假仍在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所以,首先,在上的新意愿和在下的旧意愿之间会出现分歧。由于分歧是在两种意愿之间,故它也在二者的快乐之间;因为众所周知,肉体反对灵,灵反对肉体;在灵能起作用,此人变成新人之前,肉体及其私欲必须被驯服。被称为属灵试探的斗争便随着这两种意愿的分歧而来。这种试探或斗争并非发生在善与恶之间,而是发生在善之真理与恶之虚假之间。因为善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真理作战,恶也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虚假作战;正如意愿无法凭自己作战,而是凭真理居于其中的理解力作战一样。
人只在自己里面感觉到这种斗争,并且觉得它如同良心的悔恨;然而,在人里面作战的,却是主和魔鬼(即地狱),他们为获得对此人的控制权,或看看谁会拥有他而斗争。魔鬼或地狱攻击这人,把他里面的邪恶召唤出来;而主则保护他,把他里面的良善召唤出来。这种争斗虽发生在灵界,但同时也发生在此人里面,就发生在他里面的善之真理与恶之虚假之间。所以,人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斗争,因为他既有站在主这一边行动的自由意志,也有站在魔鬼那一边行动的自由意志。他若坚持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站在主这一边;若坚持源于邪恶的邪假,就是站在魔鬼那一边。其结果就是,获胜者,无论得胜的是内在人还是外在人,会控制对方。这恰似两支敌对力量进行战斗,以决定谁来控制对方的王国;胜者会占领这个国家,并使其中的所有人服从他。在这种情况下,若内在人获胜,他就会获得控制权,并征服外在人的一切邪恶,从而延续重生的过程;但是,若外在人获胜,他也会获得控制权,并驱散内在人的一切良善,从而终止重生。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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