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5

595.世上的一切受

595.世上的一切受造物,无论活的还是死的,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一个离开另一个无法存在,正如没有原因就没有结果。一切受造物皆因其内在良善而被珍视,因其内在恶性而被鄙弃;外善内恶也是一样。凡世上的智者和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判断的。未重生者和重生者各自的性质可通过比喻来说明。伪装体面公民和基督徒的未重生者,好比裹着香料的死尸,所散发的臭味破坏香味,刺入鼻孔,损伤大脑。他还好比镀金或放在银棺里的木乃伊;往里一瞧,一具丑陋的黑尸赫然入目。
他好比坟墓里饰有青金石及其它宝石的骸骨;还好比外穿紫色细麻衣、内心如地狱般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再者,他好比甜蜜的毒药,开花的毒铁杉,果皮光滑、内瓤被虫蛀空的水果;又好比先涂一层膏药、后覆一层薄皮、里面却积满脓液的烂疮。在世上,只有那些内在没有良善,因此凭表象判断的人才会根据外在判断内在。但在天上,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身体能缠绕灵,并从恶折向善,当死亡将身体分离出去后,就只剩下内在;事实上,这内在构成人的灵;然后从远处看,他就像蜕了皮的毒蛇,或被剥去使之看似完好的内皮或表皮的烂木头。
但重生者的情况则不同。其内在是良善,其外在类似未重生者的外在。然而,他的外在并不同于未重生者的,如同天堂不同于地狱,因为善之灵魂在其中;并且对他来说,无论是住在宫殿的伟人,外出时有随从簇拥,还是住在陋室,只有一个小伙子伺候;或无论是身穿紫袍、戴主教冠的大主教,还是身穿宽松的乡村长袍、头戴小帽子、在树林里放羊的羊馆,则无关紧要。
金子就是金子,无论它在火光中闪耀,还是表面被烟熏黑;或无论它被铸成美丽如婴儿的形状,还是被铸成丑陋如老鼠的形状。放在约柜中的金老鼠就蒙悦纳并被当作赎罪祭(撒母耳记上6:3-5等)。因为金子表示内在良善。取自母岩、石灰或粘土的钻石或红宝石,因其内在良善,和女王项链上所镶嵌的一样珍贵,诸如此类。这些例子清楚表明,外在是凭内在来判断的,而不是相反。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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