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人的重生被描述为“枯骨”加上筋,然后长上肉和皮,最后有灵或气息吹入里面,从而又活过来(以西结书37:1-14)。重生由这些事来代表,这一点从那里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那里还用坟墓来作对比,因为经上记着:

耶和华要打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进入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和别处都是指教会。此处重生由骸骨和坟墓来代表,因为未重生的人被称为死,重生的人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有属灵的死亡。


真实的基督教 #49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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