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人的重生被描述为“枯骨”加上筋,然后长上肉和皮,最后有灵或气息吹入里面,从而又活过来(以西结书37:1-14)。重生由这些事来代表,这一点从那里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那里还用坟墓来作对比,因为经上记着:

耶和华要打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进入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和别处都是指教会。此处重生由骸骨和坟墓来代表,因为未重生的人被称为死,重生的人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有属灵的死亡。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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