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37:1-14),经上以加上筋、长上肉、包上皮,最后又有气息进入,从而活了的“枯骨”来描述人的重生。显然,这是重生的代表,因为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还用坟墓作比喻,因为经上说:
主耶和华必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到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及别处都表示教会。骸骨和坟墓代表重生,因为未重生者被称为死,重生者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则有属灵的死亡。

圣治 #97

97.⑻因此,这是圣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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