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37:1-14),经上以加上筋、长上肉、包上皮,最后又有气息进入,从而活了的“枯骨”来描述人的重生。显然,这是重生的代表,因为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还用坟墓作比喻,因为经上说:
主耶和华必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到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及别处都表示教会。骸骨和坟墓代表重生,因为未重生者被称为死,重生者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则有属灵的死亡。

圣治 #72

72.但很少有人知道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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