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37:1-14),经上以加上筋、长上肉、包上皮,最后又有气息进入,从而活了的“枯骨”来描述人的重生。显然,这是重生的代表,因为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还用坟墓作比喻,因为经上说:
主耶和华必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到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及别处都表示教会。骸骨和坟墓代表重生,因为未重生者被称为死,重生者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则有属灵的死亡。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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