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至于导致属世人变成两种形式的分离,实际上它既是意愿的分离,也是其中思维的分离。因为人的每个行为皆从其意愿发出,每句话皆从其思维发出,所以,人在第一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意愿,同样形成第二思维,但这二者仍构成属世人。此人自己所形成的这个意愿,可称作身体的意愿,因为它迫使身体行事道德,而第二思维可称作肺的思维,因为它迫使口舌说属理解力的话。这第二或外在思维和意愿合在一起,好比紧贴树之外皮的内皮,或紧贴蛋壳的那层膜。内在属世人就在这些里面,若是恶,这人就好比烂树的木头,但它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看似完好,或好比白壳里的臭鸡蛋。
不过,有必要说一下这内在属世人生来是什么样子。其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需要重生的内在人。因为它若不重生,无非就是反对属仁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信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再藉着它重生,因为这符合次序。相反,藉着外在使内在重生违反次序;因为内在就像外在里面的灵魂,无论总体还是每一个细节。所以,它就包含在一个人所说的每个字里面,而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仅凭人的一个动作就能察觉其意愿的性质,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察觉其思维的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他们就这样了解整个人。他们能凭语气判断其思维的情感,凭一个举止或行为判断其意愿之爱。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和体面的公民,他们都能察觉出这一切。
53.启1:10.“我在灵里”表示当有启示时的一种属灵状态。这从“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灵里”是指被带入灵人和天使所处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属灵状态。当一个人进入其灵的状态时,他就被带入这种状态,因为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参看《天堂与地狱》,432–444节)。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会看到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就像看自然界的物体那样清晰;但由于那时他所看到的物体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这些物体本身是属灵的;诸如属于天上智慧的那类事物可以说都以一种属世的形像呈现在他面前。通过这种方式,神性事物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正因如此,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启示录所描述的约翰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此外,这类事物的性质可从关于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的阐述和说明得知(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当人在身体中时,他看不到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除非他灵的视觉被打开;当这种视觉被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约翰以这种方式看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众先知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它们,所以他们被称为“先见”,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在古代,天使也以这种方式被看见,主在复活之后也被门徒如此看见。这种视觉是属灵人的视觉;由于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代表性地出现,所以这种视觉在约翰里面被打开。对这种视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天使当被世人看到时,取了人的形式,当他们从世人眼前消失时,就放下了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天使以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的灵的视觉面前,而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肉眼视觉面前,那时灵的视觉被打开了。这一点从主复活之后被门徒看见明显看出来,那时祂自己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个完美的人形式的人(路加福音24:39; 约翰福音20:20–28);然而,祂又消失不见了,因为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但当祂消失不见时,他们的灵眼被关闭了。人就拥有这种视觉,我从大量经历清楚知道这一点,因为我在天堂里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通过这种视觉看到的;那时我处于类似看不见他们时所处的那种清醒状态。但如今主很少向任何人打开这种视觉,其原因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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