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至于属世人分裂成两种形式,这种分裂实际上是意愿和思维的分裂;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从意愿发出的,一切言语都是从思维发出的。因此,人在第一种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种意愿,同样形成了第二种思维;但这两者仍构成属世人。由人形成的这种意愿可称为肉体的意愿,因为它驱使身体行事道德,这第二种思维可称为肺部思维,因为它驱使舌头和嘴唇说出属于理解力的话。这种第二或外在的思维和意愿合起来,可以比作附着在树的外皮上的内皮,或附着在蛋壳上的薄膜。内在属世人就在它们里面,这内在属世人若是邪恶的,就可以比作一棵木头腐烂,而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似乎完好的树木,也可以比作白壳里的臭鸡蛋。
现在还要描述一下内在属世人天生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它的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必须重生的内在人,因为除非它重生,否则它只不过是反对属于仁爱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于信仰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或内在属世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通过它重生,因为这是符合秩序的;而通过外在人重生内在人是违反秩序的;因为内在人是外在人里面的灵魂,不仅总体上,而且在每个细节上都是它里面的灵魂,因此,它在外在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里面,尽管这个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们仅从人的一个动作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意愿是什么或是何性质,从一句话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思维是什么或是何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因此,他们知道整个人,从他的话音里感知到他思维的情感,从他的手势或行为的形式中感知到他意愿的爱。天使们能感知到这一切,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道德公民。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出现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出现,当有出现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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