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至于导致属世人变成两种形式的分离,实际上它既是意愿的分离,也是其中思维的分离。因为人的每个行为皆从其意愿发出,每句话皆从其思维发出,所以,人在第一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意愿,同样形成第二思维,但这二者仍构成属世人。此人自己所形成的这个意愿,可称作身体的意愿,因为它迫使身体行事道德,而第二思维可称作肺的思维,因为它迫使口舌说属理解力的话。这第二或外在思维和意愿合在一起,好比紧贴树之外皮的内皮,或紧贴蛋壳的那层膜。内在属世人就在这些里面,若是恶,这人就好比烂树的木头,但它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看似完好,或好比白壳里的臭鸡蛋。
不过,有必要说一下这内在属世人生来是什么样子。其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需要重生的内在人。因为它若不重生,无非就是反对属仁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信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再藉着它重生,因为这符合次序。相反,藉着外在使内在重生违反次序;因为内在就像外在里面的灵魂,无论总体还是每一个细节。所以,它就包含在一个人所说的每个字里面,而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仅凭人的一个动作就能察觉其意愿的性质,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察觉其思维的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他们就这样了解整个人。他们能凭语气判断其思维的情感,凭一个举止或行为判断其意愿之爱。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和体面的公民,他们都能察觉出这一切。
643.通过圣言的大量经文(其中部分已被引用)显而易见,存在一个善与恶的报应,这才是圣言所说的报应。但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肯定不存在其它报应,我在此必须引用更多的圣言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5:29)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 25:14; 32:19)
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 5:10)
在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在其终结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其它律法。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通过亚当及其妻子明显可知,他们被诅咒就是因为他们行恶,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创世记2,3章)。教会终结之时也不会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右边的绵羊说,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对左边的山羊说,因为他们没有行善,祂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25:31-41)
凡睁开双眼的人,谁不能由此明白善与恶会被报应。
也存在信的报应,因为仁属于善,信属于真,二者一起居于善行中,否则行为不是善,可查看373-377节。故,雅各书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21-2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