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至于导致属世人变成两种形式的分离,实际上它既是意愿的分离,也是其中思维的分离。因为人的每个行为皆从其意愿发出,每句话皆从其思维发出,所以,人在第一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意愿,同样形成第二思维,但这二者仍构成属世人。此人自己所形成的这个意愿,可称作身体的意愿,因为它迫使身体行事道德,而第二思维可称作肺的思维,因为它迫使口舌说属理解力的话。这第二或外在思维和意愿合在一起,好比紧贴树之外皮的内皮,或紧贴蛋壳的那层膜。内在属世人就在这些里面,若是恶,这人就好比烂树的木头,但它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看似完好,或好比白壳里的臭鸡蛋。
不过,有必要说一下这内在属世人生来是什么样子。其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需要重生的内在人。因为它若不重生,无非就是反对属仁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信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再藉着它重生,因为这符合次序。相反,藉着外在使内在重生违反次序;因为内在就像外在里面的灵魂,无论总体还是每一个细节。所以,它就包含在一个人所说的每个字里面,而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仅凭人的一个动作就能察觉其意愿的性质,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察觉其思维的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他们就这样了解整个人。他们能凭语气判断其思维的情感,凭一个举止或行为判断其意愿之爱。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和体面的公民,他们都能察觉出这一切。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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