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2

592.但在新教会,

592.但在新教会,内在人和外在人迥然不同。内在人属于意愿,当他独自一人,如在家时,就主导
他的思维。而外在人则是他的言与行,就是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从内在所行的。因此,内在人既是属于意愿的仁,也是属于思维的信。重生前这二者构成属世人,这属世人因而被分成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一个人和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的言行有可能和他独自一人或在家时的不一致。导致这种分裂的原因在于,世间法律规定了对作恶者的处罚,和对行为良好者的奖赏,所以人们会迫使自己将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分离出来。没有人愿意受罚,人人都想得到名和利的奖赏。人无法实现这些目的,除非他依法生活。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道德或善意可见于外在,哪怕那些内在没有任何道德或善意之人的外在。这就是所有虚伪、奉承和伪装的来源。

诠释启示录 #267

267.“见有一个宝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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