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2

592.但在新教会,

592.但在新教会,内在人和外在人迥然不同。内在人属于意愿,当他独自一人,如在家时,就主导
他的思维。而外在人则是他的言与行,就是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从内在所行的。因此,内在人既是属于意愿的仁,也是属于思维的信。重生前这二者构成属世人,这属世人因而被分成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一个人和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的言行有可能和他独自一人或在家时的不一致。导致这种分裂的原因在于,世间法律规定了对作恶者的处罚,和对行为良好者的奖赏,所以人们会迫使自己将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分离出来。没有人愿意受罚,人人都想得到名和利的奖赏。人无法实现这些目的,除非他依法生活。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道德或善意可见于外在,哪怕那些内在没有任何道德或善意之人的外在。这就是所有虚伪、奉承和伪装的来源。

诠释启示录 #1016

1016.“是自从地

1016.“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或彻底颠倒。这从“未尝有过的地震”和“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未尝有过的地震”是指教会的状态发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变化,因而明显或彻底颠倒了;“地上的人”是指在那些属于教会,因而在教会所在的国家中的人中间。此处尤其论述了改革宗的教会状态,而巴比伦人的教会将在后面予以论述。教会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如今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信;因为他们将爱称为信,将作为称为信,将良善称为信,将真理称为信;然而,他们根本看不出,将教会的一切都囊括在内的所接受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因为这信只是由不可理解的东西构成。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是地狱之火,所以很明显,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流入,并通过来自它自己的光而将生命赋予人之前,它必须移除;这地狱之火决不能移除,除非人知道仇恨来自何处,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躲避它。对邻舍的仇恨经遗传而在每个人里面,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这就是为何他心怀仇恨,并出于这仇恨向所有不与他构成一体,支持他的人,尤其向那些反对他欲望的人,都大发雷霆。因为没有人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没有人能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他必会轻视和恨恶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仇恨尤其盛行在那些处于对统治所有人的爱之人中间;在其他人中间,它是敌意。

还要说明什么是仇恨。仇恨有一种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努力,表现为愤怒。善人似乎有一种对邪恶的仇恨和随之而来的愤怒;但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也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天堂之火从内在隐藏在这热情里面。因为善人厌恶邪恶,似乎向邻舍发怒,是为了可以除去那邪恶,由此关注邻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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