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2.但在新教会,内在人和外在人迥然不同。内在人属于意愿,当他独自一人,如在家时,就主导
他的思维。而外在人则是他的言与行,就是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从内在所行的。因此,内在人既是属于意愿的仁,也是属于思维的信。重生前这二者构成属世人,这属世人因而被分成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一个人和其他人在一起或在外时的言行有可能和他独自一人或在家时的不一致。导致这种分裂的原因在于,世间法律规定了对作恶者的处罚,和对行为良好者的奖赏,所以人们会迫使自己将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分离出来。没有人愿意受罚,人人都想得到名和利的奖赏。人无法实现这些目的,除非他依法生活。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道德或善意可见于外在,哪怕那些内在没有任何道德或善意之人的外在。这就是所有虚伪、奉承和伪装的来源。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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