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是当今教会的共识。但当他们提到内在人时,所想到的无非是信,这信就是: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于人,并派出圣灵。他们认为这信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则源自内在人,这外在人就是道德的属世人。他们将这外在人视作附属物,好比马、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底,只是没有和它们连在一起。因为他们说,仁紧随信来,但若仁从人的意愿进入,他的信就会消失。
事实上,由于当今教会只承认这样的内在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内在人,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信是否已经赐给他。另外,如前所述,这样的信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想象。由此可知,如今那些确认这信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与生俱来、充满各种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那信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它是实现重生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何当今教会不可能知道重生的情况,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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