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是当今教会的共识。但当他们提到内在人时,所想到的无非是信,这信就是: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于人,并派出圣灵。他们认为这信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则源自内在人,这外在人就是道德的属世人。他们将这外在人视作附属物,好比马、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底,只是没有和它们连在一起。因为他们说,仁紧随信来,但若仁从人的意愿进入,他的信就会消失。
事实上,由于当今教会只承认这样的内在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内在人,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信是否已经赐给他。另外,如前所述,这样的信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想象。由此可知,如今那些确认这信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与生俱来、充满各种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那信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它是实现重生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何当今教会不可能知道重生的情况,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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