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是当今教会的共识。但当他们提到内在人时,所想到的无非是信,这信就是: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于人,并派出圣灵。他们认为这信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则源自内在人,这外在人就是道德的属世人。他们将这外在人视作附属物,好比马、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底,只是没有和它们连在一起。因为他们说,仁紧随信来,但若仁从人的意愿进入,他的信就会消失。
事实上,由于当今教会只承认这样的内在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内在人,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信是否已经赐给他。另外,如前所述,这样的信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想象。由此可知,如今那些确认这信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与生俱来、充满各种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那信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它是实现重生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何当今教会不可能知道重生的情况,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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