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是当今教会的共识。但当他们提到内在人时,所想到的无非是信,这信就是: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于人,并派出圣灵。他们认为这信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则源自内在人,这外在人就是道德的属世人。他们将这外在人视作附属物,好比马、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底,只是没有和它们连在一起。因为他们说,仁紧随信来,但若仁从人的意愿进入,他的信就会消失。
事实上,由于当今教会只承认这样的内在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内在人,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信是否已经赐给他。另外,如前所述,这样的信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想象。由此可知,如今那些确认这信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与生俱来、充满各种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那信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它是实现重生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何当今教会不可能知道重生的情况,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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